一、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,按上级组织有关规定处理。
二、本规章制度内容如与上级组织有关规定有原则上的冲突,则以上级组织的规定为准。
三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本规章制度的解释、修改和完善。
四、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。
上一条:环境卫生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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