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admin   实验室动态来源:  点击数:  更新时间:2017-04-20


 

一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电炉取暖、烧水、做饭。

二、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。

三、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,必须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。

四、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,实验要有安全措施。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

五、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,上述物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或保险柜内,并由专人管理。

六、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的工作人员,均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。

七、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,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处理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。

八、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(如微波消解、特殊样品制备、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),应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。

九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,必须经常检查,有损坏的要及时更换;移动电气设备,必须先切断电源。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。

十、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,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,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 灭火器材的使用。

十一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,经常检修、维护线路以及通风、防火设备等。

十二、下班或节假日,工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、火源、关窗、锁门。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,必须向实验室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火、水、电等安全责任和做好安全记录。

十三、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、物品带入实验室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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